Tuesday, November 18, 2008

Consumer Vouchers

行政院網頁說這個消費券耗用的總預算約為 829 億元,而劉揆在記者會上面說對明年 GDP 成長率貢獻約為 0.64%。

今年的 GDP 數據當然還沒有出來,不過如果拿去年的 GDP 數據乘上1.04 作為今年的 GDP,大概是新台幣 13 兆 926 億元,0.64% 差不多就是這 829 億元。

根據中央社新聞,行政院打算提特別法以排除債務法、預算法的限制。看起來大概就是打算舉債支應這筆支出了。

搞半天要舉債付利息,然後增加的 GDP 還只有這樣子而已,這個消費券是在發心酸的嗎?

更心酸的還在後面。根據經建會主委陳添枝的說法,去年台灣民眾邊際消費傾向約為 0.36。由於這個 3,600 元消費券使用期限長達一年,同時可以用來購買民生用品。因為每人每月民生花費絕對會超過 300 元,所以理論上這筆錢是可以完全替代日常生活支出,跟發現金沒有什麼兩樣。

剩下來的就只有『如果你明年多了 3,600 元的收入,你要花多少錢』這樣的問題了。MPC 是 0.36,差不多就告訴大家不考慮其他效果,大概就是每個人多花 3,600*0.36 = 1,296 元。

總經各學派對於乘數效果的認知不同,雖然這數字應該會大於一,但是新古典學派的看法是認為這數字比一大不了多少。若是不考慮其他部門的影響,光是看 1/(1-MPC) 來計算乘數,大約是 1.56。由於接下來投資和出口會大幅度減少,政府也會受限於舉債額度而無法提高支出(就算能提高他們也不像中國有那麼多該做的基礎建設可以做,蓋蚊子館救經濟是行不通的),看來經濟負成長是很有可能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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