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6/2008 "部落格報明牌,金管會開罰"
"證期局昨(25)日對日盛證券業務人員吳沛璇開罰,停業3個月,理由是,吳沛璇在自己部落格上,研判多種金融商品的未來價位,並有勸誘買賣的意思,這也是金管會第一宗對部落格上的言論開罰。"
台灣金融機構對於員工的權利義務規範的不是很明確,有的時候的確製造一些不必要的問題。不過這次由政府出面處分金融從業人員,就太過分了。
我沒有看過那個網頁,事實上我從來不看這些東西。如果我想知道一隻股票怎麼樣,做法通常是去找券商報告,越多越好,然後看他們的目標價以及怎麼算出來這個目標價的理由和過程。我向來不買技術分析的帳,一切從基本面來看。做研究報告不是容易的事情,必須要去訪問廠商,要了解產業的特性,了解上下游的情況,了解需求面。最近這半年多來,更需要了解總體經濟的變化以及這些因素如何影響廠商。不要說新手不容易做好,即使老手也很難在 2-4 頁的篇幅中把所有的面向的近期變化都關照到。只要漏了一些,運氣不好就會設定出一個很離譜的目標價。大部分的人也都知道這些難處,所以在分析時通常不是從頭來過,而是參考同業和稍早的報告再做修正,不會每次從頭算過未來的現金流量和各種 multiples 或 discount factor,但是準確評估目前的『基本面』在哪裡仍然是門藝術,而不是一門科學。有許多人寧願相信技術分析其實也反應了基本面分析有太多不確定的東西了。
由於沒看過那個網站(現在也封起來了),不知道是怎麼寫的。如果是拿公司內部流傳的研究報告公佈在自己私人的網頁上,那是日盛和那個業務員之間的關係。通常這些研究報告不只是自己公司出的,也包含一些其他券商的研究報告。公司是要花錢買這些東西的,買回來之後是要自己用,不是把資訊免費送給業務員讓她放在自己網頁上給不特定大眾來看。不過從目前的新聞看來,日盛似乎只有執行證期局的處罰指令,並沒有自己說話的權利。金管會在這裡是越俎代庖了。
台灣金融機構在這方面通常馬虎一點,就我所聽到 Citigroup 的做法,他們的電腦通常把 USB port 都拿掉(沒錯,我們的軍隊到最近幾年才學到這個教訓),所有 e-mail 通過公司 server 都可能被檢查,印表出來也是透過公共的印表機,有些管制嚴格的部門連影印都會監管。公司和員工之間的權利義務非常清楚,什麼該做,什麼不該做會在合約上說清楚。這位吳小姐的網頁照講是不該出現,不過那是公司和員工之間的問題,與政府無關。
換個角度來說,如果公司沒有在合約中規範員工的舉動,那麼她的發言就應該屬於言論自由的範圍,不管是老闆或政府不應該有置喙的餘地。在網路上看到有人說日盛曾經要求員工用 blog 跟顧客溝通,那麼他們自然沒有處分員工的權利了。
如果那只是她的個人見解,與工作所得資訊無涉的話,那旁人更沒有置喙的餘地了。金融從業人員講的話就比較可信會影響大眾?開玩笑吧。多少業務員是從來不看研究報告的,假設他們都看得懂就已經不太容易了。要談到預測未來那更困難,我們有許多政府官員,甚至是財金專長的政府官員為我們做出了很好的示範。
那篇報導接下來還有這一句:
"證期局表示,如果是金融從業人員,在部落格上發表類似臆測及推介,金管會就直接開罰,如果是一般民眾預測股價、推薦個股等就移送法辦。"
我真的希望這是記者報導錯誤。如果在公開場合提到特定公司,金管會是可以來告我們是嗎?還好我上課通常舉美國公司做例子,教了幾年書真正談得比較細的也只有中華電信跟 Goldman Sachs 那個 exchange option 的案例而已(這個案例真的很好用,談匯率這個數據的性質、談會計制度在計算資產價值時應不應該 mark-to-market,這個案子都包了)。糟糕,好像有一次在討論 valuation 的時候拿台積電那時候的目標價舉例,還好沒有學生去告我。
台灣現在面臨的局面是幾十年來最險峻的時刻,金管會還有時間管這種小事,實在是本末倒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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