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 York Times, 7/10/2013, "Judge Rules Against Apple in E-Books Trial", By BRIAN X. CHEN and JULIE BOSMAN
Apple 跟五家出版商協商聯手把電子書定價模型改變,使得零售價格因而調高,而不再是電子書一開始的時候幾乎所有暢銷書都依 Amazon 設定的訂價為 $9.99。在法庭攻防中 Steve Jobs 跟出版商的往來電子郵件也成為重要的證據。法官最後判決 Apple 敗訴,不過處罰還沒有出來。
看起來處分大概不外是罰款,問題是金額高低。Apple 的股價並沒有劇烈的變化,一方面他們還會繼續上訴,再者我想大家都不認為會回到 $9.99 的舊模型去,因此損失大概就是那筆罰款,對於未來獲利的影響有限。書籍銷售的獲利佔 Apple 獲利非常小的一部份,這對於股票價格沒有劇烈波動應該也有很大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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